责令整改必须履行,到期拆除没有商量。近日,平邑县地方镇组织执法中队、国土所、工作区以及供电所对4处土地卫片类违法建设采取了停电联合惩戒,对该镇违法建设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近段时期,随着全县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平邑县发起了一场土地卫片整治的攻坚风暴。在该县地方镇,该镇先后向辖区内木板加工厂、罐头加工厂、生产车间、钢架大棚等4家违建行为人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依据平邑县城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第三条(十)项规定:供电、供水、供气、网络通信等公共服务单位、企业对拒不执行治理措施的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限制为其提供服务。上述4处违法建设逾期未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中队提前3天对4处违建行为人下达《停电通知书》;3天后,该镇党委政府组织执法、国土、工作区及供电所工作人员先后前往4处违法建设现场,对违法建设区域给予停电5天惩戒。最终,违建行为人认识到土地卫片违建的严重性,承诺主动拆除违法建设。
目前,3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剩余1处正在拆除中,预计2天内拆除完毕,共计6000余平方米。
今年来,随着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逐步深入,平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建设打击惩戒力度,全县上下同频共振,全程高压治理,城乡一体推进,拆除一批、整改一批、控制一批,目前全县累计拆除各类违建210余万平方米,拔掉了一大批“钉子”,啃掉了一大堆“骨头”,全县形成了“不断向纵深推进、全面向基层延伸”违治工作大格局。(何炳鑫 任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