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安全工作为准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设置的原则,对县建成区内、乡镇驻地的楼顶、墙体广告再次部署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楼顶广告,城区及乡镇驻地的楼顶广告,一律拆除;二是墙体广告,指依附于墙体表面,除门店招牌之外的广告,一律拆除;三是其他各类广告,灯杆广告、龙门架、路牌广告等依附于公共设施的广告一律拆除,私设乱摆的灯箱类广告,全面清理,各种即时贴、野广告在全面清理的同时,加入追呼系统。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由6月5日发动开始,先期利用十天时间进行宣传,安排城区各网格中队,乡镇各中队要对本辖区内的广告逐一排查、拍照留存、登记造册,记录好广告业主姓名、广告牌名称、广告牌类型、所处位置、广告牌的面积。根据排查情况,区分难易程度,建立户外广告拆除进度表;6月16日进入限期整改阶段,由城区网格各中队,乡镇各中队对每一个广告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说明此次户外广告整治的目的、意图,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6月24日进入强制拆除阶段,逾期未整改的广告,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强制拆除,计划7月31日前完成本次整治活动。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整治活动,专门安排印发《持续开展全县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力争取得良好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