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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城管局“五个规范”严格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2018年05月31日 审核人:

兰山区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服务、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采取五项举措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力保障“双城同创”成功。

一是规范执法着装。要求全区执法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并按照规定佩戴编号、胸徽、帽徽、肩章等标志标识,同时服装必须干净平整、整洁规范。

二是规范执法言行。执法时,2名以上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敬礼、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举止端庄得体,做到文明、客观、公平、公正执法。

三是规范执法办案。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相关制度规定,做到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凿、程序必须合法、裁量必须适当。

四是规范执法文书。对执法人员进行10余次业务培训,提高整体文书水平,达到执法文书格式统一、事项齐全、内容完整、制作规范、保管完好。

五是规范道德品行。开展理论学习30余次,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积极进行纪律作风整顿,做到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风纪严整、廉洁奉公,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良好队伍形象。(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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