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新机制的全面启动,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份起园林绿化四项行政许可审批划转至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城市管理局园林处多举措提升服务能力,展示窗口新形象、新风貌,目前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开展。
一是及时公布服务事项和更新许可目录。结合实际情况,执法局局窗口的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并进行公布,对合并的事项及时更新许可目录,保留下来的事项及时更新许可材料,对于以原有审批项目为基础制定的《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材料》等公开材料在许可目录更新后也第一时间重新修订并在本局政务中心窗口前台进行公布。
二是实行内部并联审批制度。针对工程建设涉及占用绿地、移植苗木及道路挖掘等审批事项实行“一门登记、共同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内部并联审批运行模式,由窗口受理并牵头协调园林处、公用事业与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两部门共同踏勘现场,形成统一意见,进行统一审批。建设单位只需提交一次申请便可同时办理相关联的多项审批事项,办理时效提速50%。
三是推行重点项目容缺受理。在服务全县的重点建设项目过程中,推行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容缺受理承诺书》,实施先缺件受理,项目按正常程序审批,边审核边补充材料,待补齐所缺材料后正式发放证照和批复文件,既缩短了工作时限、提高了工作实效,又能保证申报单位有充裕的时间准备材料。
四是创新服务形式,稳步推进审批事项划转。由于审批事项的划转,建设手续流程和需提报的申请材料有部分改动,窗口积极开展微信平台互动咨询服务,通过手机扫一扫,即可查阅窗口的办理事项、服务指南,窗口工作人员也能随时回复群众的业务咨询,帮助梳理相关程序,将改动内容详细告知,有效地解决了项目审批资料不充分、不正确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程的问题,树立了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的政务服务新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与好评。
截至目前,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200余人次,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4项,其中工程建设及占用绿地(苗木移植)12项,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核9项,绿化验收备案3项,共办结24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无超期办件现象。收取绿化补偿费20余项,共计缴费约1.4万元。(肖利霞戚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