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沂水县沂城街道辖区内有10处违法建设被依法强制拆除。
此次违法建设拆除行动由县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沂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100余人,挖掘机3台,保障车辆13台,拆违辅助车辆1台,共拆除占地院落6处院墙4000余米,房屋及简易棚3处面积4500余平,地基1处1200余平。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因此部分人就妄图通过未批先建、偷建抢建造成既成事实的方式,想在征迁中骗取更多的经济补偿,殊不知其违法行为必会被法律严惩,这给违建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产生极大安全事故。
为维护群众安全及城市秩序,沂水县将持续保持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打击一处,继续全面、深入开展拆违工作,严防任何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