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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全面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2018年04月20日 审核人: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恢复道路空间“还路于民”,兰山区城管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切实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保障道路畅通和通行安全,区局及各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充分考虑道路分布和人员车辆需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坚持边治理边规范,建立治理台账,实行销号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全区统一管理标准,严格要求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路沿石以上划定区域内,必须避让盲道,车头统一方向,做到摆放整齐、规范有序,累计划线2800处、1.4万㎡,可满足1.6万辆非机动车停放,被市电视台、沂蒙晚报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有效解决了乱停车问题,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夯实属地、沿街商户直接管理责任,加大对学校、医院、市场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累计出动城管队员4500人次,全天不间断规范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确保规范停放。强化执法力度,依法对乱停乱放、侵占盲道、屡教不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整治成效。

四是完善机制,常态保持。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下一步,将设立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规范管理示范路,结合“路长制”管理模式,做到停车秩序管理责任到路、责任到人,全面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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