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城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思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服务、强化管理、规范执法,切实加强户外广告管控,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大幅提升工作效能。为减少经营业户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标牌被拆除而造成的损失,在加大巡查密度、及时纠违的同时,继续坚持“提前介入、源头管理”的工作模式,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勘察、指导审核,将“事后的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事前的主动式管理”。大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告知办理程序,累计发放明白纸2.8万份,引导经营业户依法按标准设置户外广告,得到业户一致好评,主动办理手续的数量明显提高,促进户外广告审批服务更具亲民性和透明性,进一步提高了户外广告管理效率。
二是强化精品意识,积极打造广告亮点。按照“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的管理目标,注重兼顾区域宣传特色和广告个性设计,做到城市环境和谐统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从城市管理细节入手,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对城区部分变电箱、柜进行绘画美化,累计完成46处,提升了城市环境质量,增加了城市艺术色彩。坚持“承认现状、服从管理、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开展道路名牌广告整治活动,以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为切入点,采取会议部署、巡查督导、综合验收等措施,利用15天集中完成了城区37条道路、1275块路名牌的更换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积极向申请单位(个人)宣传安全知识和施工注意事项,累计宣传6000多人次,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决避免事故隐患产生。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中落实事故责任制度,要求业主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安装,真正提高思想认识,在源头把好安全关。对全区61条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巡查,要求业主对权属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广告设施安全稳固。在汛期和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期,提前安排部署,不间断、无死角进行巡查管控,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强化执法意识,全面整治违法行为。坚持严管重罚、拆罚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做到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治拆除不规范、破旧损坏的户外广告标牌。严把申请资料审查关,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置不达标或变更设置的,责令立即整改或拆除。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城市“洗脸”活动,利用电话自动告知与现场清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对“野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累计出动车辆5500台次,执法人员2.2万人次,没收宣传单页12.3万份,清除野广告24.6万处,联合公安部门对涉假涉黄涉枪的立案查处4起,行政处罚75起,全面规范了全区户外广告秩序。(刘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