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治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力推进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集约高效利用资源等工作,着力打造生态矿业、安全矿业、科技矿业、和谐矿业,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远近结合、疏堵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多措并举联合驻地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临沂市《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中队科室严格按照分工抓好辖区内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建立了日调度周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全面抓好整治规范工作推进落实。
二是宣传先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宣传,正向引导舆论。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引导全社会参与对非法采矿的打击整治。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关于资源整合、矿山企业整合、地质环境治理和矿业秩序整顿的公告,加大整治规范工作宣传力度。在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采取张贴公告通告、标语、悬挂条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业秩序整顿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等内容,全力营造加强非煤矿山整治规范的浓厚社会氛围。目前已经张贴公告600余张,出动宣传车50台次,标语口号500余幅。
三是抓住时机主动作为。在全县开展矿业秩序整顿规范的大好形势下,综合行政执法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驻地政府,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底子,找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帮助乡镇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执法人员克服严寒雨雪等恶劣天气,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滥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坚决依法清理取缔非法采矿点、选洗矿点。共联合制止无证采矿20余起,拆除采选矿设备30余处,扣押车辆18台,有效的打击无证采矿、选矿行为。矿业经济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查处一批无证采矿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力配合各乡镇全面排查无证采矿点,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参加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综合执法、国土、环保、安监、经信、水利、河砂办等多部门单位参与的集中整治工作组,进行重点攻坚、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无证采矿、选矿行为。开展活动以来共查处无证采矿、无证选矿案件20余宗,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五是严明纪律,强化督促检查。整治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对乡镇中队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日调度、周总结,确保专项活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