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期,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针对车辆多、管理难的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执法车辆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所有车辆必须在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管理、调度,要求各中队负责人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酒令”和车辆管理制度等规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严禁驾驶员私自驾驶执法车辆外出,严禁酒后驾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执法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实行执法车辆定点停放制度,每天下班前执法车辆必须存放在各自车位。
二是规范使用,严格登记。统一指定各执法车辆正、副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定等相关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对执法车辆使用实行登记造册制度,安排督察中队每天登记局所有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详细记录车牌号码、出车时间、返回时间、驾驶人员、使用事由等事项,为执法车安装车载GPS系统,监控车辆行驶情况,确保及时出车、规范使用、按时入位、有序停放。对于未按时入位的,要求驾驶人员说明原因。对于无故不按时入位的,对驾驶员予以责任追究。
三是严格督察,制度管事。督查中队每周对各中队车辆的车容和车况至少进行一次督察,不定时地对各中队执法车辆工作使用、规范停放等情况进行督察,并着重强调“禁酒令”,严格执行,做到警钟长鸣,强化内在约束力。同时,印发《车辆管理规定》,明确车辆管理制度,对执法车辆日常保养保洁、规范使用、定点停放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此外,我局还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对车辆使用停放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视具体情况,相应采取取消驾驶员资格以及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等处理措施。(唐功才 王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