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人性化执法推动违法建设治理,仅用3小时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一处违法建设。
近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在县城光明路东段有人正在施工。接到举报后,直属四分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去调查处理。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属于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当事人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起初,当事人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拆除。在执法人员讲道理、释法律,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下,当事人将该处违章建筑自行拆除完毕。此次拆违现场没有大批的执法人员,也没有大型机械作业车辆,从晚上9点发现违建到凌晨违建拆除完毕仅用了3个小时,充分体现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性化、高效率的执法方式,受到群众的一致称赞。
下一步,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坚持“依法拆违、和谐拆违、文明拆违”原则,确保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安全、顺利开展。(李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