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曹庄镇大哨社区居民孟某某,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于2013年以来非法占用曹庄镇大哨社区集体土地39平方米建设院墙。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8年1月6日,作出了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罚款1170元的行政处罚。
近几年来,由于城镇规模的扩大、开发区工业园的蔓延及农村土地管理手段的滞后,农村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愈演愈烈,有些边远村庄出现失控现象。不禁让人感叹:农村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何时休啊!
针对农村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愈演愈烈的现状,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按照“防范在前、发现及时、查处到位、拆除及时、恢复原貌”的思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成立县和涉农乡镇两级土地巡查队伍,配备巡查车和巡查人员,进行全覆盖巡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项目,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拆除。二是强化联合办案机制。加强与建设、规划、工商、监察、水、热、电、气等部门联动,提高联合执法的效能。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三分队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