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中队联合园林部门对一起非法占用绿地并进行路面硬化行为进行强制恢复。
被破坏的绿化带,位于金花路县医院对过,经勘验,被破坏的绿面积50余平方米,整改前绿化带内部分树木等绿化已被商家所损坏,并进行了路面硬化。执法人员表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为了个人利益随意破坏城市绿化设施,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一经查明,将对破坏者进行严厉处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园林部门对被破坏的绿化带进行了拍照取证,园林养护人员组织施工人员对绿化带进行及时修复。截至下午4点,被毁绿化带已恢复原貌。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开挖城市绿化、人行道板等公共设施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开挖的不仅要赔偿破坏设施的损失费,城市管理部门还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崔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