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按照《临沂市河长制工作市级验收办法》、《临沂市兰山区河长制工作区级验收办法》要求,兰山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单位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兰山街道、银雀山街道、义堂镇等镇街道(经开区)河长制工作开展进行检查验收,兰山区城管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验收过程中,区局立足工作职能,对照标准,认真开展检查和验收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并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河长制工作前期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但仍存在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整改不够及时等问题,检查验收同时指出整改标准,促进了镇街(经开区)河长制工作开展。
自兰山区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区局严格落实单位职责,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河,认真落实“清河行动”的各项任务,积极督导调度陷泥河治理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陷泥河水域及岸线管理,提升河道水质,改善河道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