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城管局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支撑,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文明创建渗透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成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科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与城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各科室密切协作的文明共建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把“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在各个楼层和楼梯过道设置“文明出行”、文明创建提示牌,使文明创建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好人线索”、“身边好人”推荐及“四德榜”评选等活动,树立好人有好报,德者有德报的良好风尚,形成“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文明创建工作局面。
三是丰富活动载体,确保创建实效。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党群团组织作用,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敬老爱老、捐资助学、法制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坚持把道德讲堂作为省身悟道、净化心灵的精神家园,围绕理想信念、品行操守、敬业奉献等主题,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感悟道德力量,升华道德境界,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力心。(刘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