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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

2017年09月13日 审核人:

为有效规范城区渣土车运输管理,进一步推行建筑垃圾公司化运营管理机制,近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渣土运输相关规定和资质要求,对县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统一审查。

按照渣土运输相关规定,对参加运输渣土的运输公司和运输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对车辆进行密闭化改装,改造验收合格后,准予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渣土运输公司每承运一处工地的建筑渣土需要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科申报,由渣土科规定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并要求其做好道路保洁工作,从而减少了渣土运输车辆扰民、污染道路的现象。针对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运输单位和未进行密闭化改装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偷运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交警等部门开展了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自7月份以来,联合执法查处、规范车辆30余辆,处罚违规车辆8辆。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联合各部门不定期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力求城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常态化。(崔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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