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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城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7年09月06日 审核人:

为加快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区委区政府根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整合区城市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相关执法职责,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区城市管理局牌子;确定了综合执法范围,整合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不含房地产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11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明确市区执法层级,尽快建立健全镇街综合执法体系,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

兰山区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的执行改革实施意见;要识大体、顾大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做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和认真践行者,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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