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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流峪镇“四举措”扎实做好拆违及环境整治工作

2017年08月20日 审核人:

自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平邑县流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推动了拆违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共排查违法建设64起,面积43632.66平米,已拆除27起,面积2769.72平米,特别是在平滕路沿线整治中,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已清理规范店外经营、乱堆乱放五堆86处,摸排私搭乱建33处,摸排违建养殖场21处,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54处,拆除违建面积1252平方米。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人大主席任组长,3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平滕路沿线拆违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镇乡建办、执法中队、环保、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等为主要执法力量,积极配合县拆违及环境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强化治违工作组织实施。

二是动员部署,强化宣传引导。多次召开拆违及环境整治工作协调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同时出动宣传车20车次,深入沿线各村进行《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和县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制作横幅、固定标语39幅,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强大舆论声势创造浓厚的治违工作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逐步形成自觉防范和制止违法占地的意识。

三是全面排查,强化自行整改。重点在强化巡查、及时拆除上下功夫。坚持事前防范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乡建办、国土所、工作区、村两委加强巡查,对各村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拆除。同时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龙王河村支部书记赵吉水率先带头拆除违建1处,镇卫生院五龙湖院区拆除违建1处,有效的推动了拆违及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已经顺利完成龙王河段的15处违建拆除工作。

四是夯实责任,强化分工落实。全面落实违建治理网格化分工责任,以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村整治违法建设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协助,治理本村辖区内违法建设;以乡建办、国土所、执法中队为主体加强巡逻检查,重点打击屡禁不止的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监察室为主体的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督查组,全方位开展督查。(县违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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