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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城管局三项措施规范城区早餐摊点

2017年07月13日 审核人:

莒南县城管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早餐点经营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是提前宣传告知,建立管理台账。对城区范围内的早餐摊点建立台账,明确告知经营要求、经营时限,引导早餐摊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经营,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保证摊走地净。对新增经营业主及时进行引导规范,通过逐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早餐经营业户深入宣传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是坚持每日巡查,严格规范整治。严格规范早餐点的经营秩序,要求城区早餐点早上8点之前必须准时收摊,严禁早餐摊点经营者占用机动车道,影响道路通行。对巡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经营的摊点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对于长期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到位的早餐摊点依法进行取缔。截至目前,共整改早餐摊点18处,依法取缔违规早餐摊点5处。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实现长效管理。严格规范早餐点设置审批,做到自觉履行管理、保洁承诺,守法文明经营。严格执行错时值班制度,城管队员每天早晨提前一个半小时上班,做好正常班与错时班对接,确保长效管理不断时、无盲区。依托“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对违规设置的摊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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