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便民摊点便民不利民、经营不规范、形象不美观的问题,平邑县城管执法局采用“定时定点定规定”对城区内便民摊点进行规范治理,缓解了占路为市、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等问题,规范了摊点设置行为。
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等情况下,对城区现有的便民早餐摊点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划定汉阙路北段道路两侧等路段作为临时便民摊点,要求摊点经营时间为早5:00至早8:00,做到必须在指定范围和时间段内经营、两侧不得超越所设标牌、不得在路沿石以下经营、不得在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自觉保持摊点周围卫生,做到自己打扫卫生,人走地净。
落实好规章制度,为保障临时便民摊点有序经营,各执法中队每天安排专人轮流值早班,巡查早市中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执法人员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贯彻“721”工作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不规范经营的摊贩主要采取教育、告诫、劝导等办法,告知当事人如何规范经营,对不服从管理的按照法规进行处罚,有效整治和规范了早市的经营秩序,也保障了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经过合理规范和疏导,流动摊贩不仅不会有碍观瞻,反而是一个城市开放、自信、和谐的体现。(李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