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费县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经济开发区河东支路北段3位“钉子户”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河东支路北段占用土地为原外贸公司厂区,该土地为国有划拨。原外贸公司职工王某、李某、罗某等人于2002年至2006年期间,擅自将原外贸公司板材生产车间拆除,并违法建设房屋10余间。因该处土地使用权属归外贸公司所有,王某等人并无使用权,更无法办理房屋各类手续,属于典型的违法建设,但王某等人长期霸占使用。


自“两河”治理改造以来,有关单位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但是王某等人拒不配合,漫天要价。在政府将该处土地收储后,相关部门先后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征收决定、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书,当事人拒不履行,此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在中央及省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大背景下,费县按照“杜绝增量、消减存量”的目标,坚持“六个必拆”,敢于啃“硬骨头”,于4月17日,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本次拆除活动,共组织人员120余人,出动大型挖掘机2台,拆除违法建设10余间,拆除面积620平方米,严厉打击了违法建设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