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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玉到平邑县督导城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2017年01月14日 审核人:

1月13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张德玉带领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导组,到平邑县督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县领导刘金文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张德玉一行先后到平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系统录入点现场查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信息录入情况及工作开展相关资料,听取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到美丽园小区南、府前渠及电影院等3处违法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情况。

督导组对平邑县城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违法建设治理档案整理、健全完善图片资料、加大违法建设信息宣传、严查新违等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标准要求。

全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平邑县严格按照“杜绝增量、削减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明确时限要求,划清责任归属,采取强力措施,全面发动、全员动员、全力攻坚,全县城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扎实做好全面排查工作,对全县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子托情、情况明了、数据准确,并建立详实台账,一处一档,留存图片或视频资料,全面排查工作已于2016年12月31日基本如期完成。期间,共召开5次调度会、2次培训会、刊发6期工作简报、印制10万余份明白纸及通告、悬挂6万余条标语条幅、出动50余辆宣传车,共排查出违法建设行为377起,其中占地类违法建设50起,违法建设占地面积0.602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共计6.932万平方米;坚决从严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行违法建设“日巡查”制度,各镇(街、开发区)明确巡查专员、巡查职责、巡查任务及巡查要求,每日建成区至少3次巡查,并对巡查不力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发现的各类违法建设,组成城管、国土、住建、规划、房管、公安及属地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组,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予以拆除;同时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违建管控网格体系,从机制上、技术上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坚决确保“零增长”。截至目前,全县新增违法建设8起,主要集中在镇街及村(居、社区),违法建设面积6491平方米,现已全部依法拆除。(任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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