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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城管局三项措施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2016年05月23日 审核人: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审批标准。强化事前审批,凡在沿街立面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设置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审批材料,经县城管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对新设置户外广告力求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进一步提升全县户外广告品位。

二是加强广告施工现场监督。对户外广告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杜绝超审批范围设置户外广告。结合城区网格化管理,每个区域由专门中队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现场勘察审核,新做的户外广告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设置高度和墙体空间制作,实际样式必须与报批的效果图一致、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规格、协调一致”的要求,对户外广告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广告牌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定期对户外广告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广告业主及时整改、更新破损陈旧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宋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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