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沂水县城管执法局联合渔业局组织3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群众举报反应的沂河河道内非法捕渔进行了突击查处,对沂河内非法设置的禁用渔具、小型捕鱼船只进行了集中清理。
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人,执法车辆8台,共查获禁用捕鱼渔具10多个,查扣非法捕捞船只6条。今后执法人员还将定期开展集中行动,通过广泛宣传、严厉查处、集中销毁电鱼器械等措施,对参与捕鱼的违法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做到打击处理一批、清理销毁一批、曝光亮相一批,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有效遏制非法捕鱼行为的发生。
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不断加强治理力度,沂河水域生态环境日益优化,沂河岸边成为市民休憩娱乐的绝佳场所。但仍有个别不法分子为了追求利益,在河流中,密集放置各种渔网、电箱等违禁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有些渔网的网眼连一颗米粒都漏不下来,这些行为对水域生态环境危害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沂水县城管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别为了贪图一时一己之利,冒险进行非法捕鱼,非法捕鱼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沂城是我家,保护靠大家。欢迎广大市民对非法捕鱼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211110。(郭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