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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城管局四个必须强化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

2016年03月30日 审核人:

为进一步保障执法队员的切身合法利益,维护执法的权威性,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罗庄城管局进一步强化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一是思想认识必须提高,更新执法理念。选择网络典型案例为教材,加强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认识,自觉更新执法理念,强化执法证据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形象。

二是摄录必须过程完整,成像质量清晰。执法队员要确保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状态良好,电量充足。执法队员在执法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并对执法活动情况进行全程摄录,执法过程完毕时予以关闭。使用时,尽量手持执法记录仪,摄录违法行为时要充分反映违法行为人整个违法行为状态。执法活动的摄录要保持过程完整、尽量减少画面晃动。

三是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保存安全妥当。一是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管理。执法队员应当在24小时以内将当天摄录的资料交所在中队、科室指定的资料保管人员,由保管人员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将摄录资料拷入电脑,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并由执法队员和资料保管人员在摄录资料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二是对执法记录仪的一般性摄录资料要妥善保存。遇有涉及当事人投诉、执法纠纷、交通事故等先期处置的特殊情况,应长期备份保存。

四是影像必须及时上传,资料传送及时。在对摄录资料保管电脑的同时,各基层执法中队要严格落实视频上传制度,做到每天一传,每天一检查,做到视频上传无遗漏,工作效率有提高。(武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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