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城管之窗>>县区动态>>正文

莒南县城市管理局荣获临沂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先进单位

2016年03月09日 审核人:

近日,莒南县城市管理局被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县城市管理局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力推进餐饮油净化设备安装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要求,联合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户下达整改通知。逐一为城区四环以内餐饮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全年以来共为183家餐饮经营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餐饮油烟排放实现了100%达标。二是扎实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坚持“烧烤进院、炉具进店、油烟进管”的原则,确保所有烧烤摊点进店经营,并全部安装无烟烧烤炉和油烟净化设备,一律取缔露天烧烤。全年不定期开展夜间烧烤集中整治活动,活动期间每天晚上6点到9点,对城区烧烤摊点进行不间断巡查管理,对露天烧烤及不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三是严格落实生活垃圾、落叶禁烧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落叶禁烧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与保洁员签订禁烧责任书,要求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加大清扫清运力度,严禁随意焚烧垃圾和落叶。全年无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的行为。四是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坚持每天4台洒水车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3次洒水降尘,利用雾炮车对淮海路、富民路、西五路等路段进行喷雾降尘,洗扫车、湿扫车分三个时段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扫路作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合力调配执法力量,加强白天和夜间的巡查管理,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全年查处违规泄露遗撒案件195起,有效减少了道路渣土污染。(李尚奎 刘树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