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以来,兰山区环卫办积极行动,认真履职,以“创城为民,为民创城”为宗旨,确保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顺利通过。
一是加强监管、落实属地责任。明确镇街是环卫保洁合同的甲方,是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环卫办以各镇街环卫所为抓手,加强监管,通过加强环卫管理监管和业务指导促进保洁质量提高。
二是拉网排查、加强设施维护。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所有公厕和收集站,从细处着手,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的标准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大对果皮箱的保洁和管理,对松动和临时挪移的果皮箱进行加固,果皮箱上由于擦拭脱落的创城标语重新喷刷。
三是多措并举,巩固“以桶代站”成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保障桶点撤离后城区垃圾“日产日清”,力保问题不反弹,增加人员和车辆,加强巡回捡拾力度,确保路面不出现垃圾散点、确保垃圾收集清运畅通。开展上门收集服务,对小区内的垃圾免费上门收集,在通达路、沂州路、启阳路等9条主要道路的4105个沿街门店开展免费上门收集服务试点工作。加大环卫设施建设的力度,在城区内拟建设28处垃圾压缩一体机收集站,更新10座设备老化的收集站,逐步解决垃圾无处投放的问题。
四是延时保洁、全面提升卫生保洁质量。严格按照作业质量标准进行保洁,在夜市道路、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错时保洁和增加夜间保洁员进行延时保洁,每位保洁员定点定岗定时巡回捡拾,增强卫生时效,快速、全面提升环卫保洁质量。(解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