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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进行市容市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城市建管水平

2015年04月19日 审核人:

4月份以来,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建设管理构架,进一步提升县城市政设施维护和市容管理水平,平邑县开展了县城规划区市政市容管理体制改革工作。4月10日,县城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了理顺县城规划市政市容管理体制问题,4月1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县城规划区市政市容管理体制的通知》(平城建组发【2015】6号),4月16日,召开市政市容管理体制改革协调会。

此次体制改革,本着“一个口子、一个模式、一个标准”的原则,对规划区内县城市容管理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将县城规划区内原属于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的市容管理工作统一划归为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包括规划区内的市容秩序、车辆停放、早餐夜市、建筑工地渣土运输、餐厨油烟治理、道路扬尘治理、户外广告批准与管理、建筑工地有关工作等,将县城规划区内护栏设置管理维护工作和园林执法工作统一划归为城管执法局负责;将县城规划区内原属于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统一划归为县住建局负责。

这次改革,是县委县政府对规划区内县、镇两级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进行的一次全面改革,标志着该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根本目的是理顺规划区内县、镇城建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水平和实效。据了解,此次改革要求各单位于4月22日之前完成交接,接管单位将立即开展专项行动,并将接管工作纳入正规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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