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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城管执法局强化对小区绿化验收审批管理
2014年08月26日   审核人:

一是强化审批监管。小区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需向城管执法局提交书面绿化验收申请,申请需写明小区内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具体建设指标等,并按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设计图纸。城管执法人员依据《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管理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小区配套绿化工程的植物配置、绿地面积等进行依法审查。

二是严格现场验收。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绿化率和植物配置要求对小区绿化工程进行实地测量验收,并出具《小区建设工程绿化竣工验收现场勘查情况报告》,对绿化率达不到规定指标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建设单位不能按照规定就地或易地补建所缺面积的,向建设单位收取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城管执法局将选择合适地点进行易地补建绿地。作为前置条件,小区配套绿化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将无法办理规划审批和房产证相关手续。

三是加强检查监督。城管执法人员增加对城区各新建、改建、扩建小区绿化工程的巡查检查频率,督促施工方及时完成配套绿化工程,避免无故拖延工程竣工验收,并对绿化施工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小区绿化管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严查侵占绿地、改变绿地及园林设施使用性质等各类破坏小区绿化的行为。

近期,郯城县城管执法局绿化验收合格小区1个,责令整改小区4个。(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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