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沂水县城管执法局开展城区主要道路的早餐点、早市专项整治活动,合理设置早点“高峰岗”15处,执法队员早7:40准时到岗,通过定员、定点、定岗、划线等管理办法,督促经营业户早8点前按时收摊,并做好摊点周围的卫生清理工作,市容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
整治中,执法人员按照“主要街道禁止,次要街道控制,一般街道规范”的目标,对早餐经营户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早餐点的详细经营状况记录并不定时更新,实行“定时间、定地点、定标准”管理,确保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同时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劝说引导广大摊贩规范守法经营,对个别多次劝说,拒不改正的“钉子户”,坚决依法取缔。
截至目前,共清理督促规范早市摊点20余处,取缔未经批准早市10处。(李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