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公车管理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用车谁管理,谁出车谁负责,杜绝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违规行为,严禁停放出入餐饮、娱乐等敏感场所,做到规范用车,合理用车和科学用车。
二是严把审批流程。除执法作业车辆外,其他车辆使用前,均需填写用车派车单,将用车事由、行驶路线和往返时间等填写清楚,报办公室签批,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驾驶员见单出车,归位后单据存档备查。车队对出车用途、路线和往返时间严格把关,并规范驾驶员按要求定点停放。
三是实行长效管理。时时监控车辆去向,严格监督检查,利用不定时现场抽查、费用定期公示、车辆GPS实时定位监控等人防和技防手段,对车辆归位情况和行车轨迹进行比对,切实加大对公车使用、定点停放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遏制各种违规用车行为,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做好驾驶员思想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咸利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