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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私建棚厦

2015年01月01日 审核人:

12月29日上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兴隆路北段巡查时发现,有两家店铺为扩大经营面积,擅自在走廊搭建封闭铝合金棚厦,影响了该处建筑物协调美观,且属于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工作中,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耐性细致的讲解法律法规,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在进行严格管控的同时尽量把当事人损失降到最低。

目前,该私搭棚厦已自行拆除。(李高一 王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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