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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罗庄分局拆除了一处私自设立的大型管塔广告。
经了解,该广告是罗庄某建陶厂为宣传公司形象所设立,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后当场对其负责人下达了拆除通知,要求该厂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督促,该厂借故拖延,没有在限期拆除时限内自行拆除。期限到达后,分局租用吊车,由拆除公司进行了强制拆除。(王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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