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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分局开展主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大提升整治活动

2014年11月15日 审核人:

近期,商城分局迅速行动,全方位、全时段、全力开展主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提升活动,此次市容专项整治活动以提升市容环境秩序为主要目标,以建立“提升市容环境秩序、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扯乱挂、私搭乱建及早夜市、探头市场的管理为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充分认识此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期性的特点,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做到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实行班子成员包路段、包中队,辖区中队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实行“定人、定点、定岗”制度。

二是加强整治力度,实施全方位管控。在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力度的同时,科学调配执法力量,以机动中队为基础开展早晚错时执法,重点巡查管控北园路、通达路、解放路、沂蒙路等主要路段尤其是校园周边及早市探头市场;通过本次市容环境提升整治行动,使辖内主要路段、重要地区以重点部位的市容环境秩序得到极大提升。通过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道路、重点部位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问题实施零容忍措施,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反弹回潮。市容环境管控要长效化、常态化,不搞一阵风式的突击运动,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攻克难点后,要坚持对整治过的部位,实行强化措施,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网格要求,定岗定责,不断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再次出现“反弹回潮”。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谐文明执法。为充分动员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分局加强对辖区内各社区、居委及学校的联系,公同参与到整治行动中;同时也加强对辖区流动摊贩、沿街商户的宣传教育,使流动摊贩、经营业户能够自觉做到规范有序经营。

近期,共清理流动摊点、店外经营170余处次,清理乱扯乱挂20余处,发放各类宣传通知90余份,收缴落地灯箱10余块,拆除违规LED电子显示屏7块,下达整改通知15份。(李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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