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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新区执法大队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

2014年11月07日 审核人:

一是抓好操作技能培训。集中组织操作使用技能培训,深入讲解使用要领,反复强调注意事项。要求执法人员在执勤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使用规范语言告知当事人执法记录仪正在全程录音、录像。

二是规范使用程序。执法过程中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应急处置等执法活动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与工作无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涉及他人隐私的音视频资料,不得自行删除工作录音录像内容,严禁外借非本单位人员。

三是妥善存储数据信息。为确保执法、维权和查处上访投诉案件证据充足,大队规定每周必须将执法记录仪数据信息录入存储到专用计算机,同时做好存储信息的维护,做到及时录入、妥善处理。遇有违法人员对执法态度和处罚有异议、执法人员遭受不法侵害和妨碍执行公务等有必要保存执法过程的,执法人员必须事先告知管理员固定保存,并备份数据。(朱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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