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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告知力度。组织辖区内执法人员对沂河路、罗四路、龙潭路等主干道两侧摆放广告灯箱的商户,逐一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将灯箱广告清除。
二、加大执法力度。罗庄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商户,依法对落地式灯箱进行查扣。
三、落实日常巡查制度。针对落地式灯箱乱摆乱放严重的辖区,做到不定时巡查,发现一处,查扣一处。
自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6份,出动人员30余人,车辆10余辆,依法查扣落地式灯箱30余块。(赵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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