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排查。认真排查辖区噪声源和噪声种类,对各类噪声扰民现象引起高度重视,对各类噪声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制”,确保有诉必应、有应必果。
二是制定措施重在实效。对建设工地噪声、夜市叫卖噪声、夜间娱乐噪声、临时活动噪声等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间段制定不同的整治措施,确保无则预防、有则必究。
三是跟踪监管防止反弹。制定夜间噪声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点噪声实行全程监管,采取定点守候、定人监控等措施,确保无扰民现象的发生。
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56份,整治建设工地11处,整治规范各类噪声污染23处(次)。(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