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调查详细准确。对领导交办、函告查办、群众举报等违法建设案件实行重点管控,通过收集材料、实地勘验、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该类违法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勘验,做到资料齐全、事实清楚、告知详细。
二是跟踪监管快捷见效。对督办违法建设现场实行跟踪管控,定时拍照取证、沟通联系,及时制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违法建设的危害,积极消除不良影响。
三是联勤联动强化管控。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违法事实进行综合“会诊”,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督促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建设;对影响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依法予以停工并立案查处。
目前,共严控督办违法建设案件2处。(彭振方庞京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