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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合马厂湖镇政府对位于马厂湖镇大姜村的一处在建违建依法进行了拆除,面积150平方米。
当事人王某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及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恢复原状。但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律责任,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整改。6月9日下午,分局按照部署,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李高一 王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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