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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分局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繁华路段一大型广告

2014年05月31日 审核人:

近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杨某自行拆除了通达路北段一处违规设置大型楼顶广告。

执法人员在前期巡查发现,通达路北段一处三层建筑楼顶正在新设一大型户外广告,经调查,该广告长3米,高3米,共三部分,面积共计27平方米,未办理审批手续。由于该处地理位置比较繁华,人流车辆较多,强制拆除难度较大,执法人员多次找到当事人,与其进行交流,告知其政策,当事人最终在执法人员强大的宣传督促下,同意自行拆除整改。

5月30日,执法人员协助清理了施工现场周边车辆,拉起了围挡。拆除工作从上午10:00开始,整个施工历时六个小时,将该楼顶广告拆除完毕。(张斌 杨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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