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兰山分局采取“三先一后”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模式,坚持公示在先、服务在先、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全面推进城区户外广告“前置式”管理,取得明显效果。
“前置式”管理中,对新建楼盘,执法人员主动上门沟通,提醒商家设置户外广告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告之相关的标准规格、位置、尺寸等,并对审批流程、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执法人员还根据市民反映的关于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疑问,编写了《致全市沿街经营业户的一份信》,在日常巡查过程进行发放、张贴,变被动处理为主动提醒,变滞后管理为前置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设置广告的发生。
目前,沿街商户积极主动配合城市管理,城区内因不符合标准而重新设置户外广告牌的情况明显减少。(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