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晚报11月4日讯(记者董立军)根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的意见》的相关要求,11月4日,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对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根据相关要求,城区外环线内的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和烧烤经营户必须在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露天烧烤整改。
11月4日,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小组对罗庄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山区的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市区大型餐饮企业几乎全部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并且投入使用,而中小餐饮企业存在较多未安装或未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情况。
据悉,此次整治督查活动,主要检查各区城区外环线内全部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和露天烧烤经营户的摸底台账,各区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整改的工作计划(包括整改措施和整治进度),以及各区已完成整改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
此外,领导小组还将于11月10日左右和11月15日左右对各区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督导,第二次督导主要侧重于检查各区具体整改工作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区进行通报、督办,并筛查一部分重点单位和钉子户,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第三次督导主要检查整治成果,督导完成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推广整改经验及成功做法。
根据整治方案要求,2014年11月15日前,城区外环线内所有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业整顿。露天烧烤一律改为室内烧烤,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室内烧烤废气实行集中处理,配套油烟净化设备。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
其中,餐饮企业停业整顿完成后,经市城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恢复营业。对拒不落实的,没收经营设备,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强制断电。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