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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新闻网:临沂一小区规划处初审阶段 建设方已完成4层建筑

2014年05月14日 审核人:

琅琊新闻网5月12日讯 (记者 胡雪莹 通讯员 彭振方 庞京录)近日,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规划执法大队在巡查高新区双月湖某路段时,发现某开发小区未进行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遂进行调查。

在调查勘验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共有6个建筑单体,其中3个多层,2个高层,1个公建,目前建筑单体的形象进度大约建设到4层左右,建筑施工正在热火朝天进行中。现场勘验完毕后,执法人员找到工地项目负责人,据负责人介绍,目前《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已经经过规划分局初审,并给执法人员出示了手续的复印件,正式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法人员介绍,建设单位应当取得正式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否则就是违法建设;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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