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采用抽查方式,抽取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为检查对象。
检查组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方式,主要对企业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现场反馈检查结果。经检查,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管理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存在明显问题。
本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重要措施,由市城市管理局发起,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进行的一般事项检查,旨在帮助相关企业提升企业规范化运行水平。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垃圾焚烧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