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近日,市城管执法支队高铁站区域大队根据市住建局移交函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内某项目电力改迁施工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该项目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按相关规定必须招投标。该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
执法人员对该项目施工未招投标进行初步调查落实,现场查阅相关证据材料,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该项目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取证,依法进行立案处理。(王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