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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高铁站区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到汤河路时发现,西侧空地有人正在焚烧垃圾,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制止。
经调查了解,焚烧垃圾者是附近小区物业保洁人员,为图方便,保洁人员将小区生活垃圾拉到该处焚烧。露天焚烧垃圾不仅影响周边空气质量,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经执法人员现场批评教育后,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立即进行了清理。(张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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