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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市城管执法支队高铁站区域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温凉河路东侧有施工人员在绿化带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经调查,未办理任何申请批手续。
《临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依法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当事人积极配合,将工棚及时拆除,并将绿化带恢复原状。(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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