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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市城管执法支队高铁站区域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温凉河路有多处位置正在进行施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周围无明显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经查,该施工为温良河路管线工程,施工单位为图方便,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下一步,大队将加强巡查和宣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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