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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城管执法支队高铁站区域大队在沂河新区督导时,发现白沙埠镇孝河四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南一百米处,有车辆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吊装板材,未设置警示标志,给过往市民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市容市貌秩序。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施工单位,了解到其负责人认为搬运活动板房占用时间短,不会造成多大影响,不必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立即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转运清理并到相关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执法人员通知属地中队立案调查进行处理。(徐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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