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城管之窗>>时政要闻>>正文

商城分局依法拆除城区一大型塔式电子显示屏广告

2015年01月21日 审核人:

近日,在商城分局执法人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某广告公司自行拆除了位于主城区通达路与洗砚池街交汇处的违规塔式LED电子显示屏,开启了分局对城区违规大型塔式LED电子显示屏整治的序幕。

前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城区通达路与洗砚池街交汇处东北角路口,夜间设置了一处大型塔式LED电子显示屏,经过分局执法人员多方调查落实确定为没有审批手续违规设置。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塔式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业主,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进行拆除,并详细告知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但该广告业主以各种理由拒不拆除。随后,执法人员又多次与该广告业主沟通、交涉,最终在城管执法的强大压力下,近日,该塔式LED电子显示屏业主最终自行拆除了该违规广告。(李成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