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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禁在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上随意摆放落地灯箱、随意悬挂条幅、随意安装设置LED显示屏。
二是“清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进行整改的,组织专项整治队伍重点对落地灯箱、刀旗条幅、显示屏等进行集中清理。
三是“拆除”。对在绿化带、人行道等沿街设置的固定广告牌匾,进行集中拆除清理。
四是“更换”。对破损的广告牌匾,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立即更换。
截至目前,共清理落地灯箱32块,清理刀旗等各类条幅21条,拆除占道广告牌9块,更换破损广告16处。(赵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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